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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
    編/著者: 劉連煜
    出版社:新學林
    出版日期:2021-09-10
    ISBN:9789574392261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金融各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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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本書以2021年8月為止最新修正之證券交易法、公司法、投保法、商業事件審理法、相關證券法令(含新制逐筆交易對操縱行為認定的影響分析)及最新且重要之法院判決為藍本,針對其主要內容,以實例方式並運用證券法學理加以解說。研讀法律應以問題意識出發,才能區別相關規範之異同,也才能真正掌握規範之意旨。財經法律,尤其是證券交易法這部規範資本市場發展的大法,更是如此。實例研習方式,即是以具體問題意識為導向的學習方法。此種學習方式應有助於精密法律思維的培養。
    作者介紹
    劉連煜
    現職:
    世新大學法律學院客座教授
    政治大學法學院及臺北大學法律學院兼任教授
    臺灣財經法學論叢(EBSCO收錄)總編輯(主編)
    見善國際法律事務所主持律師
    學歷:
    國立中興大學(現為臺北大學)法學士及法學碩士
    美國哈佛大學法學碩士(Harvard, LL.M.)
    美國史丹福大學法學博士(Stanford, JSD)
    經歷:
    1985年公務人員高考公證人類科及格
    1985年專技人員高考律師類科及格
    1987年教育部公費留學考試錄取
    2017年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籌備委員
    曾任律師、副教授、教授
    證期會顧問、上市上櫃審議委員
    行政院金融重建基金管理會委員
    行政院訴願委員會委員
    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委員
    財團法人投資人保護中心董事
    臺灣證券交易所公益董事
    臺灣企銀及其他上市公司獨立董事
    最高法院大法庭選任之證券交易法案件專家學者
    臺灣期貨交易所董事長
    本書作者主要著作:
    1、公司監控與公司社會責任,瑞興書局。
    2、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一),新學林。
    3、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二),新學林。
    4、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三),新學林。
    5、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四),新學林。
    6、公司法理論與判決研究(五),新學林。
    7、資本市場與證券法學新思維,元照。
    8、現代證券交易法實例研習,新學林。
    9、現代公司法,新學林。
    10、內線交易構成要件,元照。
    11、當代案例商事法(合著),新學林。
    12、當代案例公司法與票據法(合著),新學林。
    13、股東會書面投票制度與證券集中保管(合著),元照。
    14、股東會委託書之管理(合著),元照。
    15、選任獨立董事與公司治理(合著),元照。
    目次
    增訂十八版序
    增訂十七版序
    增訂十六版序
    增訂十五版序
    增訂十四版序
    增訂十二版序
    增訂十版序
    自序

    第一章 緒論 1
    第一節 證券管理哲學 10
    第二節 證券交易法之立法目的 20
    第三節 主管機關 23
    第四節 名詞定義 35
    第一項 證交法上「公司」之定義 35
    第二項 發行人 38
    第三項 有價證券 40
    第五節 證券交易法與公司法之關係 60
    第六節 證券契約訂定方式 63

    第二章 公司治理 65
    第一節 世界上三種主要治理之模式 65
    第二節 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薪酬委員會與公司治理制度之強化 67
    第三節 少數股東請求發動檢查公司權 113

    第三章 公開發行公司之管理及其內部人(董事、監察人、經理人與主要股東)之規範 117
    第一節 財務業務的公開與管理 117
    第一項 財務業務之繼續公開 117
    第二項 強制特別盈餘公積提列與以公積發給新股或現金之限制 131
    第二節 股東會的召集與委託書的管理 138
    第一項 公開發行公司召集股東會之特殊規範 138
    第二項 董事競業禁止義務與不得以臨時動議提出股東會決議之事項 144
    第三項 委託書戰爭與公司經營權 153
    第四項 委託書徵求人消極資格規定之合憲性檢視 180
    第三節 庫藏股 186
    第四節 股份公開收購的管理 196
    第一項 大量取得股權之申報 196
    第二項 有價證券之公開收購、強制公開收購與申報制 204
    第三項 敵意公開收購、內線交易與競爭收購 221
    第五節 董事、監察人的持股規定─企業所有與企業經營的分合 228
    第六節 內部人股權移轉的管理 239
    第一項 公司內部人持股之轉讓方式 239
    第二項 受益所有人 245

    第四章 有價證券之募集、私募與發行 252
    第一節 證券發行之審查-核准制與申報生效制之選取與申報生效制之勝出 252
    第二節 強制股權分散 263
    第三節 募集與私募 268
    第一項 募集與私募 268
    第二項 證券之私募法制 274
    第三項 私募有價證券之轉售、內線交易與強制執行 293
    第四節 發行 300
    第五節 轉換公司債、海外存託憑證、附認股權公司債與交叉持股之禁止 303

    第五章 有價證券的買賣 310
    第一節 上市之基本問題與場外交易之禁止 310
    第二節 證券集中保管與帳簿劃撥制度 321
    第三節 證券信用交易制度之法律關係 327

    第六章 證券商與證券交易所 332
    第一節 證券商 332
    第二節 證券交易所 338

    第七章 外國公司來臺上市櫃或登錄興櫃規範 345

    第八章 證交法之民事、刑事責任 359
    第一節 公開說明書未依規定交付或虛偽不實的民事責任 359
    第一項 未依法交付公開說明書之民事責任 359
    第二項 公開說明書主要內容虛偽隱匿之法律責任 367
    第二節 證券詐欺與因果關係 384
    第三節 公司資訊不實與會計師等人之民事責任 403
    第四節 公司資訊不實時證券持有人之請求權 448
    第五節 公司不實資訊之內容具重大性是責任成立要件 459
    第六節 證交法第171條與第174條第1項之競合問題 477
    第七節 掏空公司資產之法律責任 487
    第八節 普通股、特別股與短線交易之規範 528
        Kern County Land Co. v. Occidental Petroleum Corp. 411 U.S. 582 (1973) 547
    第九節 內線交易的責任 553
    第一項 內線交易理論與內部人範圍 553
    第二項 實際知悉、專門職業人員與內線交易責任 603
    第三項 消息之沉澱時間、喪失身分之內部人、行為客體、事實狀態與重大消息及傳遞內線消息 618
    第四項 內線交易重大消息的範圍及其公開方式的認定 629
    第五項 內線交易損害賠償之請求權人及計算 667
    第六項 預定的交易計畫作為內線交易免責之抗辯事由 678
    第七項 內線交易刑事責任犯罪所得如何計算 688
    第十節 操縱市場的責任 706
    第一項 違約不交割與間接正犯 706
    第二項 沖洗買賣與相對委託行為之禁止 714
    第三項 連續交易與炒股 726
    第四項 散佈流言或不實資料 743
    第五項 融券放空投資人得否請求操縱股價者損害賠償? 747
    第十一節 時效 752
    第十二節 證券仲裁之法制 754
    第十三節 投資人保護與團體訴訟 762
    第十四節 投保中心提起解任董監事及代表訴訟之新規範 77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