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屬法講義[7版/2022年3月]
    編/著者: 林秀雄
    出版社:元照
    出版日期:2022-03-15
    ISBN:9789575116965
    參考分類(CAT):
    參考分類(CIP): 民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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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內容簡介 |
    內容簡介
    本書依條文之編排順序,將民法親屬編之相關問題予以體系化的介紹。為使讀者能夠容易掌握爭點,乃將學說加以詳述,並將實務見解列於註中,以便參照。書中之個人見解,大多為作者長期思考下之結晶,整體上呈現作者一貫之法解釋學方法論。

      二〇二一年民法修正民法第十二條、第十三條、第九七三條、第九八〇條、第一〇四九條、第一〇七七條、第一〇九一條、第一一二七條及第一一二八條等規定,同時刪除民法第九八一條與第九九〇條等規定。此等修正之條文,訂於民國一一二年一月一日施行。本版為配合上述條文之修正或刪除,乃就相關部分予以修訂。
    作者介紹
    林秀雄

    現 職
    輔仁大學法律學院榮譽講座教授
    學 歷
    輔仁大學法學士
    日本明治大學法學碩士、法學博士
    經 歷
    政治大學法學院教授
    輔仁大學法律學系講師、副教授、教授
    日本東京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
    日本早稻田大學比較法研究所客座研究員
    日本北海道大學法學部客座研究員
    目次
    改版序
    自 序

    第一章 緒 論
     第一節 親屬法之基本構造/1
      第一項 親屬關係法── 親屬法之特色/1
      第二項 親屬間之權利義務法──民法之共通點/1
      第三項 婚姻法與親子法編排順序之邏輯分析/2
     第二節 親屬法之特殊性/9
      第一項 倫理道德性/9
      第二項 傳統習俗性/9
      第三項 弱者保護性/10
     第三節 身分行為之特殊性/12
      第一項 要式性/12
      第二項 不得代理/13
      第三項 不得附條件或附期限/13
      第四項 身分行為之能力/13
      第五項 身分行為之撤銷/14
     第四節 親屬法之立法沿革/15
      第一項 親屬法之制定/15
      第二項 親屬法之修正/18

    第二章 通 則
     第一節 總 說/27
     第二節 親屬之範圍及種類/28
      第一項 親屬之範圍/28
      第二項 親屬之種類/30
     第三節 親系、輩分及親等/33
      第一項 親 系/33
      第二項 輩 分/34
      第三項 親 等/35
     第四節 身分關係之發生與消滅/36
      第一項 身分關係之發生/36
      第二項 身分關係之消滅/37

    第三章 結 婚
     第一節 婚 約/41
      第一項 總 說/41
      第二項 婚約之法定要件/42
      第三項 婚約之效力/46
      第四項 婚約之消滅/47
      第五項 損害賠償/54
      第六項 婚約贈與物之返還/59
      第七項 短期消滅時效/61
     第二節 結婚之要件/62
      第一項 結婚之實質要件/62
      第二項 結婚之形式要件/77
     第三節 婚姻之無效與撤銷/86
      第一項 婚姻之無效/86
      第二項 婚姻之撤銷/92
      第三項 損害賠償及離婚有關規定之準用/98
      第四項 重婚例外有效時之處理/100
     第四節 婚姻之普通效力/103
      第一項 總 說/103
      第二項 夫妻之稱姓/103
      第三項 同居義務之履行/106
      第四項 婚姻住所之決定/112
      第五項 日常家務之代理/113
      第六項 家庭生活費用之負擔與家事債務之清償責任/117
      第七項 貞操義務/120
     第五節 夫妻財產制/121
      第一項 通常的法定財產制/122
      第二項 非常的法定財產制/145
      第三項 約定財產制/149

    第四章 離 婚
     第一節 婚姻關係之消滅/161
     第二節 兩願離婚/164
      第一項 總 說/164
      第二項 兩願離婚之要件/165
      第三項 法院之調解離婚與和解離婚/171
     第三節 判決離婚/175
      第一項 總 說/175
      第二項 離婚原因/176
      第三項 不得請求離婚之情形/191
     第四節 離婚之效力/196
      第一項 身分上之效力/196
      第二項 財產上之效力/205

    第五章 自然血緣親子關係之發生
     第一節 婚生子女/215
      第一項 婚生子女之定義/215
      第二項 受胎期間之推定/216
      第三項 婚生推定/217
      第四項 婚生否認/219
     第二節 非婚生子女/230
      第一項 總 說/230
      第二項 任意認領/232
      第三項 強制認領/243
      第四項 認領之效力/249
      第五項 準 正/253

    第六章 收 養
     第一節 總 說/257
     第二節 收養之成立/259
      第一項 收養之實質要件/259
      第二項 收養之形式要件/271
      第三項 收養之無效及撤銷/274
      第四項 收養之效力/280
     第三節 收養之終止/286
      第一項 合意終止/286
      第二項 宣告終止/291
      第三項 死後終止/295
      第四項 終止收養之無效與撤銷/300
      第五項 終止收養之效力/301

    第七章 父母子女間之權利義務
     第一節 子女之稱姓/305
      第一項 總 說/305
      第二項 婚生子女之稱姓/305
      第三項 非婚生子女之稱姓/309
      第四項 養子女之稱姓/311
     第二節 親 權/314
      第一項 總 說/314
      第二項 行親權之人與服親權之人/316
      第三項 親權之內容/317
      第四項 親權之行使/329
      第五項 親權之停止/333

    第八章 監護與輔助
     第一節 總 說/337
     第二節 未成年人之監護/339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39
      第二項 監護人之確定/341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48
      第四項 監護人之職務/349
      第五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55
     第三節 成年人之監護/358
      第一項 開始監護之原因/358
      第二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58
      第三項 監護人之辭任與消極資格/360
      第四項 囑託登記/360
      第五項 監護人之職務/361
      第六項 監護關係之終止/362
     第四節 輔 助/363
      第一項 開始輔助之原因/363
      第二項 輔助人之確定與輔助職務相關規定之準用/364
      第三項 輔助關係之終止/364
     第五節 成年人之意定監護/365
      第一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定義/365
      第二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成立與生效/365
      第三項 監護人之選定、另行選定或改定/366
      第四項 意定監護契約之撤回與終止/368
      第五項 報酬及排除代為處分限制之約定/369
      第六項 監護相關規定之準用/370

    第九章 扶 養
     第一節 總 說/371
      第一項 扶養制度產生之背景/371
      第二項 扶養義務之二大類型/371
     第二節 扶養關係發生之要件/373
      第一項 須有一定之親屬、家屬或配偶關係/373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須有受扶養之必要/376
      第三項 扶養義務人須有扶養能力/379
      第四項 由法院裁判扶養義務之減輕或免除/380
     第三節 扶養之順序/382
      第一項 扶養義務人之順序/382
      第二項 受扶養權利人之順序/383
     第四節 扶養之程度與方法及其變更/384
      第一項 扶養之程度/384
      第二項 扶養之方法/384
      第三項 扶養程度與方法之變更/386

    第十章 家與親屬會議
     第一節 家/387
      第一項 總 說/387
      第二項 民法上之家/389
      第三項 家之構成員/390
      第四項 家務之管理/393
      第五項 家屬之分離/395
     第二節 親屬會議/398
      第一項 總 說/398
      第二項 親屬會議之召集/399
      第三項 親屬會議之組成/401
      第四項 親屬會議會員之消極資格與辭任/402
      第五項 親屬會議之開會與決議/404
      第六項 聲訴不服/405

    主要參考文獻/408